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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十五过元宵,禁燃禁放不能忘!

达川公安 2023-07-01


转眼间
元宵节已至
在大部分人心中
过完元宵节才算真正过完年
是不是又有小伙伴心中开始蠢蠢欲动
想要抓住“年的尾巴”
噼哩啪啦,热闹一下!


欢庆之余
达川公安
再次提醒广大群众
元宵佳节
禁售、禁燃、禁放烟花爆竹
  不能忘
重要的事情说三遍


2020年1月1日

市政府出台

《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》

明确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


△点击图片查看《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》


2021年12月26日

市政府发布

《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》

扩大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





















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:

通川区东城街道、西城街道、朝阳街道、凤西街道、凤北街道、复兴镇、双龙镇、东岳镇、罗江镇、蒲家镇、磐石镇;达川区三里坪街道、杨柳街道、翠屏街道、明月江街道、百节镇;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、石板街道、河市镇、幺塘乡。




















△点击图片查看《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》


然而仍有人无视规定

依然在禁燃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

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



案例一


2022年1月27日10时许,因唐某某在达川区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,且并未取得销售及储存烟花爆竹的资质,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。





案例二


2021年12月31日23时许,覃某在达川区达川大道二段某酒吧外空地燃放烟花爆竹,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以罚款处罚。





正月十五月儿圆

张灯结彩闹元宵

达川公安恭祝大家

和和美美、团团圆圆!



审  核:余东华责  编:覃   茜编  辑:谢佩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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